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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代理知名品牌“黎红”开展维权行动见成效,“黎红花”因傍名牌被宣告无效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0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5834 次

 

日前,“黎红花”商标被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精英代理知名品牌“黎红”开展维权行动见成效!

 

四川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五丰黎红”),前身为汉源花椒油厂,始建于1979年,位于“中国花椒之乡-汉源”,是华润五丰旗下集“产加销研”调味料、调味油、调和油于一体的调味食品企业,是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五丰黎红高度重视品牌塑造、信用建设,拥有国家专利十项及五丰黎红、黎红、先安香品牌;建有花椒种植基地4.8万亩;通过了质量、食品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从源头到生产环节保证了产品安全、质量可控,是全国绿色食品示范企业、全国AAA级信用企业、省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主营产品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绿色食品、清真食品认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备案、FDA注册和美国商标注册、中国森林食品示范品牌。“黎红”商标历届蝉联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省名牌产品、中国川菜十佳调味品等殊荣。

 

五丰黎红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花椒油生产企业,旗下“五丰黎红”、“黎红”牌花椒油早已深入人心,成为调味品行业的知名品牌。近年来,五丰黎红发现,市场上存在大量抄袭模仿“黎红”商标的“山寨品牌”,严重损害了五丰黎红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为了维护企业自身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打击恶意傍名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五丰黎红委托精英知识产权开展“黎红”维权行动。其中,20164月,四川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精英知识产权针对宜宾金米食品有限公司分别在第29类“食用油”等商品、第30类“调味品”等商品上注册的第8622569号、第8622695号“黎红花”(以下称争议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请求。近日,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作出裁定,依法对上述争议商标宣告无效。精英代理知名品牌“黎红”开展维权行动由此取得阶段性的胜利,也为进一步的维权行动扫清了障碍。

 

本案启示:

 

市场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树立自主品牌意识,不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傍名牌走捷径,进行不正当竞争,牟取不正当利益。即使傍名牌的商标能够侥幸通过审查核准注册,最终也可能被宣告无效,并可能因侵权行为承担巨额赔偿,付出更大的代价。因此,“傍名牌”的行为并非企业长期持续发展之道,只有以消费者为中心,遵守市场秩序,把注意力放在产品质量和品牌打造上才是一个企业立足商场的根本。

 

对于知名商标所有权人而言,在培育品牌的过程中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在日常的品牌维护工作中,应当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时做好商标监测工作,对傍名牌的商标及时提起异议或无效宣告,尽早控制风险。一旦发现市场上存在攀附其商标商誉的不法行为,应当立即采取法律行动,积极主张权利,只有及时维权才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避免侵权行为事态扩大化,从而降低自身的维权成本和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