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深圳市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4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2271 次
一、申报时间
系统申报时间:2020年3月31日-5月13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
1.专利权人是单位的,应当由专利权人进行申请,且专利权人必须是在深圳市行*区域内注册(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专利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与实施单位联合申请。专利权人应拥有本市户籍或者是联合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联合申请单位应在深圳市行*区域内注册(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专利
1.申请项目为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
2.专利技术水平高,原创性强,对促进本领域的科技创新有突出的作用;
3.该专利已经实施,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专利文本质量较高;
5.针对该专利的保护措施较完善;
6.该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专利奖:
1.已经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专利奖的;
2.作为主要知识产权证明,获得深圳市科学技术奖的;
3.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
4.专利处于无效宣告程序中的;
5.机关单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6.国防专利和未解密的保密专利。


三、奖励*策
1.获评深圳市专利奖的,每项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奖专利为多方共有的,应指定一方申请该配套奖励。
2.深圳市各区配套奖励*策:龙华区奖励:50万(征集意见稿);罗湖区,光明区奖励:30万;宝安区,盐田区,大鹏区奖励15万;龙岗区奖励:10万;福田区,南山区: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