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项目(专利、商标、版权奖)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6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2382 次

一、申报时间:
2020年3月31日起至2020年4月23日。

二、资助内容
1.获评中国专利奖的,金奖一次性配套奖励200万元,银奖一次性配套奖励50万元,优秀奖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且应以第一顺序专利权人申请该配套奖励。
2.获评深圳市专利奖的,每项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奖专利为多方共有的,应指定一方申请该配套奖励。
3.获评“中国商标金奖”的,每项一次性配套奖励100万元,奖项为多方共有的,应指定一方申请该配套奖励。
4.获评“中国版权金奖”的,每项一次性配套奖励100万元,奖项为多方共有的,应指定一方申请该配套奖励。
5.该资助为一次性资助,之前年度已经获得过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配套奖励的不能再重复申报,此资助一年度仅开展一次申请时间,逾期不予以申请,谨慎提交,避免错报,漏报。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事业单位申报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项目:在深圳市行*区域内(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个人申报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项目:具有深圳市户籍或者持有效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
3. 获评中国专利奖的权利人为多方共有的,则以第一顺序权利人提出申请且申请人应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之一。
4.获评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金奖或中国专利奖银奖、中国专利奖优秀奖、2018年度深圳市专利奖、2018年度中国商标金奖、2018年度中国版权金奖,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5.申请人相关信息,获评单位/个人、地址(应在深圳市行*区域内)、日期等信息均以官方发布的授予相关奖项公告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