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0万,创业资助开始,快来!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8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4691 次

 

创业资助概述:

以培育具有核心创新能力,高成长性的源头企业为目标,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予以研发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

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等未来产业;金融科技、先进制造、安全生产、资源环境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受理时间(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网络填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1月13日至2月28日。

申请条件:

申请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

2、依法注册成立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

3、2016年度营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申请企业至少拥有1项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申请留学人员创业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在深圳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2、依法注册成立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留学人员回国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且未享受过本市同类创业研发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为企业创办人及控股股东,或占申请企业注册登记中股份 (含技术股) 15%以上比例。

3、申请企业至少拥有1项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创业资助认定流程: 

企业网上申报——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审定——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签订项目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以下图形式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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