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各区驰著名商标资助金额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9日   发布人:精英集团   阅读数:5118 次

2016深圳市各区驰著名商标资助金额

中国

广东省

中国

广东省

驰名商标

(单位:万)

著名商标

(单位:万)

名牌产品

(单位:万)

名牌产品

(单位:万)

罗湖区

30

20

30

20

福田区

/

/

/

/

南山区

50

15

/

30

宝安区

100

30

100

30

龙岗区

20

10

10

/

盐田区

20

10

/

10

龙华新区

100

50

100

50

光明新区

20

≦10

20

≦10

坪山新区

30

10

30

10

资助详情如下:

罗湖区

u 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30万元;

u 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20万元。

u 对获得以上荣誉的同一企业,给予扶持的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南山区

对新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商标最高奖励50万元),新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宝安区

u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u 对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盐田区

u 对上一年度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每件商标一次性资助20万元;

u 对上一年度企业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的产品,每件商标、产品一次性资助10万元。

龙华新区

u 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u 对首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龙岗区

u 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续期者不在扶持范围。企业应在获得相关认定的当年或次年提出扶持申请。

u 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一个企业只有一个商标可享受商标扶持*策。

光明新区

u 对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u 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坪山新区

u 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企业给予30万元资助。

u 对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资助。

u 同一名牌产品、商标和称号只能获得一次资助;同一企业每年度获得专项资金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