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各区驰著名商标资助金额
区 |
中国 |
广东省 |
中国 |
广东省 |
驰名商标 (单位:万) |
著名商标 (单位:万) |
名牌产品 (单位:万) |
名牌产品 (单位:万) |
|
罗湖区 |
30 |
20 |
30 |
20 |
福田区 |
/ |
/ |
/ |
/ |
南山区 |
50 |
15 |
/ |
30 |
宝安区 |
100 |
30 |
100 |
30 |
龙岗区 |
20 |
10 |
10 |
/ |
盐田区 |
20 |
10 |
/ |
10 |
龙华新区 |
100 |
50 |
100 |
50 |
光明新区 |
≦20 |
≦10 |
≦20 |
≦10 |
坪山新区 |
30 |
10 |
30 |
10 |
资助详情如下:
罗湖区
u 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30万元;
u 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20万元。
u 对获得以上荣誉的同一企业,给予扶持的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南山区
对新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商标最高奖励50万元),新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宝安区
u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u 对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盐田区
u 对上一年度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每件商标一次性资助20万元;
u 对上一年度企业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的产品,每件商标、产品一次性资助10万元。
龙华新区
u 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u 对首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龙岗区
u 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续期者不在扶持范围。企业应在获得相关认定的当年或次年提出扶持申请。
u 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一个企业只有一个商标可享受商标扶持*策。
光明新区
u 对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u 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坪山新区
u 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企业给予30万元资助。
u 对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资助。
u 同一名牌产品、商标和称号只能获得一次资助;同一企业每年度获得专项资金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