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财*部《关于2014年度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事项的通知》(财办建〔2014〕44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及时自行组织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2014年度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事项的通知(财办建〔2014〕44号)
http://www.szjmxxw.gov.cn/Upload/admin/20140804/12/F124606294516B[1].pdf
2014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http://www.szjmxxw.gov.cn/Upload/admin/20140808/10/F093024737AFC3[1].pdf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8月4日